埃及海关通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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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海关简介

埃及海关建于1789年,是中东地区最早建立海关的国家。埃及海关署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副部级机构,总署办公地设在开罗。埃及海关共有1万余名员工,总署共设8个总司,总司下根据业务门类分设42个分司。总署下属的各个大区海关内都有以下主要部门:关税管理处(负责所辖省内的一般海关事务)、自由区管理处(负责所辖省内自由区的海关事务)、裁决处、税则处、估价处。一般在各港口、机场和关界内都还设有海关办公室,各办公室也分设上述机构。此外,总署设有关税高级理事会,由财政部领导下的部级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本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讨论并制定相应的关税税率及执行方案。

  埃及海关实行全国统一的海关政策。各司司长和大区海关关长经署长提名,并经财政部部长批准后任命。海关关员晋升前需经过培训。埃及海关总署和各大区海关均设有培训中心,培训对象不仅包括海关关员,也包括进出口商和报关企业。埃及海关是WCO成员,已经与许多国家签署了双边海关协议。

  埃及海关实行以口岸监管为主的管理模式,将主要的人力、物力集中在进出口通道,通过在口岸对进出口货物的直接检查实施监管。在关税政策方面,埃及海关采用国际海关通用的“协调制度”,并通过调节进出口税率保护和发展本国新兴产业。

埃及进口货物通关须知

一、进口申请报关

  进口货物入关时,货主必须亲自到海关履行货物申请报手续或委托代理人交换票据(海关管理局的进口许可证必须按时递交)办理,总的船货(包括茶叶和烟草)允许免费保存8天,超过8天应交纳滞期费,滞期费用自然增长。在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货物由海关公开拍卖。在免费保存的8天期间内,可以将货物存入国营或私营的尚未完税的仓库或者运入简易冷藏库,货物在这些仓库可以保存6个月。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必须具备原始发票并得到埃及领事馆法律上的认可,若有信用证明则不需要法律上的认可。

  2.估价单:进口商提交进口申请许可证(如果需要进口许可证)时,进口商需要呈进口商品的估价单,还要注明货物的生产国。

  3.提货单:应写明发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指定的卸货港口和商品说明书、货物的一览表,提货单的编码一定要全部登记。

  4.放射证书:许多农副产品的进口,在到达港口时都要接受不定期的检查,同时还需要该产品的说明书,说明书应证明该产品没有受到放射性污染。

  三、进口管制

  埃及对外经济贸易部有一份禁止进口的商品清单,只要不在此清单的商品都可以自由进口。清单中包括:纺织品、成衣和家禽。埃及对外经济贸易部还负责制定长期的外贸政策和准备每年的具体进口商品的计划。私营部门进口商品的外汇支付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许可和进口商自己的外汇来源。另外,对非出售的货物样品或价值广告品,如目录、商品价目表和幻灯片可免税入关。

  四、进口关税

  埃及的基本进口商品的关税率5%-50%,但不包括奢侈商品的关税率。奢侈商品包括香烟、酒类和发动机超过1300CC的小汽车等的海关税率可高达150%。关税可用埃及镑支付。埃及采用从价税来征收进口关税。一般来说,若进口商品的发票价格与其固定售价相符合,发票价格作为征收其关税的基础,这个固定售价根据此类货物第一次进口的发票价而确定,如若发票价低于固定销售价,而海关价值就是固定销售价,这样进口商必须对发票外的差价补交关税。如果进口商品的发票金额小于商品的实际价值,对于陷瞒商品价值的余额征收商品发票金额的10%-100%的罚金。

  五、进口包装

  商品的包装必须经受得住粗暴的装卸,太阳的暴晒,高湿度包装箱应该是里、外都防水的包装箱,并用双铁皮捆住。要制的包装箱运输到埃及港口,必须进行事先处理,并在箱内有杀菌的产品,木制包装箱进行熏蒸和烟熏杀虫。若木制包装箱被发现木材害虫,埃及海关将予以扣留。

  六、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

  埃及已开放的自由港有:塞得港、亚历山大港、苏伊士港。埃及的这些自由港均设立了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了各种机构,如税收机构、投资机构、贸易机构、安全保险机构、服务机构等。塞得港设立的免税区中,商品可以自由出入,不必交纳手续费。埃及的自由贸易区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中央政府管理的自由贸易区,另一类是由当地政府控制的国营的自由贸易区。国家开放的自由贸易区有:苏伊士城(塔菲克港口区)、塞得港、埃及政府宣布整个塞得港城为自由贸易区、亚历山大(阿尔阿迈苏尔区)、伊斯梅利亚城和靠近开罗的内赛尔城和正在建设中的迪来亚特自由港。在自由贸易区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埃及政府批准和许可证书。

  七、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2007年4月29日,埃及财政部颁布第256号部长令,修订了2006年第10号部长令第12条,规定凡对埃及出口的产品原产地证书、文件及附件应由驻出口国的埃及使馆或领事馆予以认证。如果埃及在出口国尚未设立使馆或领事馆,则应由驻出口国的其他阿拉伯贸易代表机构予以认证。

  【进口规定】根据埃及法律规定,进口商品清关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经使用的商品、规定目录的二手商品、主管外贸的部长批准的二手商品;

  2.根据主管外贸的部长指令,商品应配有国际编码;

  3.进行清关的进口商品应附有写明生产商名称、商标(如有)、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的发票;

  4.除了特殊说明的情况,对于价值超过5000美元的进口商品,应通过在埃及境内运营的银行以任何正规方式支付;

  5.商业进口商品清关时需提供进口商注册卡,进口商品应在该卡注明的商品之列;

  6.进口商品清关须配有经主管部门认证的产地证明。未配有产地证明的商品,在商品所有者提供根据海关定价填写的无条件保单后可予以放行。产地证明须在6个月内提供,否则须根据1975年第118号法第15条款从保单中扣除补偿费用,保单在提供产地证明后返还。生产型或服务型项目进口生产、运营及服务用必需品,无需进行进口商登记。

  展览和会议总局主席可批准参加国际展览会、批准市场和被许可在埃及办展的参展商在展览会或市场主办方指定的地点出售展品,出售应在总局或海关局管理下进行,不应超过展厅当地消费,无论是商用、生产用、特殊用途或个人使用的商品都应符合进口标准,但不必出具产地证和产地装运证。

  埃及卫生部规定禁止进口成品状态的原材料、维他命和食品添加剂,这些产品必须由当地取得许可的制造商进行销售,或者把成份及预混原料送到当地的制药企业,根据埃及卫生部的规范进行处理和包装。只有当地企业才允许生产食品添加剂,进口生产用原材料。

  埃及规定,新的、二手的以及翻新的医疗器械,无论是复杂的还是简单的器械,须经卫生部许可后方可进口,并须在原产国通过安全检验,以及美国食品及卫生管制局或欧盟标准署的批准。进口商须向卫生部提交以下文件:进口医疗器械的申请书、该医疗器械原产国官方卫生部门签发的安全证书和生产商提供的证书原件等。进口商还须证明其在埃及设有服务中心,可为进口医疗器械提供售后服务。

  埃及规定,乘用车须在生产后一年内进口,但外国投资者在提交投资和自由区总局主席签发的正式批准文件后,可不受制造年份的限制,进口汽车供个人使用。

埃及营养研究所和卫生部药物规划和政策中心负责登记和批准所有营养添加剂和膳食食品的进口。埃及膳食食品的进口商必须申请许可证。许可证的整个申请过程需要4个月至1年。根据产品的不同,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1年至5年不等。许可证期满后,进口商必须提交更新许可证的申请,更新许可证的花费约为500美元。但是,如果在市场上有当地生产的同类产品,该申请将得不到批准。

埃及海关网址

埃及海关(英语)

http://www.customs.gov.eg/

Author Sino SCS
中品供应链-Sino Supply Chain Service